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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开店要男子支持60万未果,扬言报复其家人

浏览 67次 发布时间 2015/08/11
一对情人,女方多次借故向男方索要钱财。在女方提出需“支持”60万元开店后,男方避而不见。女情人随即翻脸,并扬言报复。昨日,桐柏县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王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查明,2012年春,桐柏县某镇的王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董某,之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来,王某多次借故向董某索要钱财,董某只好将自己管理的财产以及借来的钱财给予王某。去年冬天,王某提出要开一家美容店,让董某“支持”60万元。董某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对王某避而不见。王某很生气,遂借约董某出来“谈事”之际,将董某的小轿车砸坏,并要求董某尽快把钱筹齐。后来她又通过手机向董某发短信,告知董某“见不到钱”她将报复董某的家人等。董某因怕家人遭到报复,只得再次向朋友借钱。董某的一个朋友感觉情况不对,立即联系了董某的家人,后来在朋友和家人的劝说下,董某到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亲属与被害人及其家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桐柏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