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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起纠纷,法官柔性执行促案结

浏览 55次 发布时间 2018/12/21

房屋租赁起纠纷,法官柔性执行促案结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换位思考”、“拉家常”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系张某诉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11月,张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某将一营业房租给张某使用,张某按月支付租金至2018年10月31日,且交付5000元保证金。张某依约履行了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的义务,后因涉案房屋存在违建情况被列入政府拆除范围,导致无法经营。张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鼓楼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某退还张某租金及保证金共计3166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不予履行,且一直纠结于租赁房屋电费问题,也没有就该问题另行提起诉讼,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为顺利执结此案,捋顺被执行人的心结,执行法官多次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沟通协调,并告诉王某,如果对电费问题有异议,可以私下协商或者另案起诉,但现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执行义务,还是要执行的俗话说得好,和尚的帽子一褶归一褶,要就事论事,希望你积极主动履行,否则法院将会依法强制执行

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被执行人表示会履行生效判决,并在法官主持下,和申请人达成分三次按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法院  苏美月

电话:2380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