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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反目对簿公堂 法官悉心劝导促和解

浏览 60次 发布时间 2018/11/08

合作伙伴反目对簿公堂  法官悉心劝导促和解

 

昔日生意合作伙伴,却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11月8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9万元执行款,申请人满意而归。

2016年7月,原告杜某诉被告某实业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鼓楼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某实业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杜某押金及利息共计57125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愿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实业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应的法律文书,责令该公司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法定义务,但是该公司仍置之不理。11月8日,执行法官遂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传唤至法院,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若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公司和法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周某有些心慌,向执行法官坦白说出了自己目前经济周转困难,希望法院能宽限些时日,看到周某态度诚恳,执行法官便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一起商谈解决问题的办法。当天下午,杜某、周某两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周某于11月8日先支付9万元,剩余未履行部分于2019年5月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在签订和解协议后,周某当场通过支付宝转账的形式将9万元执行款转入杜某的银行卡账户中。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田景琰

电话:2380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