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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毁约成“老赖” 法官释法促履行

浏览 67次 发布时间 2019/05/16

私自毁约成“老赖”  法官释法促履行

“来来来,握个手握个手,多亏执行法官啊,咱们这件事终于解决了,就像法官说的:这次合作不成,但仁义在啊!以后还有合作机会啊!”近日,经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被执行人杨某哈哈笑着与申请人某通讯公司代表人张某握手,双方达成和解,该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末,被告杨某因发现商机,下海与原告某通讯公司合作经营售卖3G产品,双方签订联销合同,约定细节。后因种种原因被告在联营期限内私自毁约,被告杨某拒绝支付原告应得的联营收入和原告代发员工工资共计15.3万元。原告多次派人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鼓楼法院受理案件后,经事实认定依法判决:被告杨某支付原告某通讯公司联营收入及代发工资共计15.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遂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要求其尽快来法院说明情况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杨某每次都答应的“好好好,行行行。”却从未出现在执行法官及申请人面前,前往被其住所地也无法见到杨某本人。最终,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在被执行人好友处堵到了被执行人杨某。经沟通发现杨某单方面固执地认为:申请人在合同条款上作陷阱,坑他。所以才会拒不支付联营收入及代发工资,并对法院生效判决消极对待,拒不给付。找到了问题关键所在,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杨某的心理,再次为其细致的讲解合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其深度剖析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被执行人最终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支付执行款10万元,剩余部分约定分期给付。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

 

作者:史安琪